绩溪县:“四个坚持”确保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提质增效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11 16:15

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绩溪县认真梳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坚持高谋划、常态培训、依法行政严格监督保整治行动提质增效,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坚持高谋划,及时部署推动根据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立即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县司法局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专项监督相关工作准备工作的函》,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对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定责任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确工作方式、工作成果和检验标准。县司法局具体指导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通过自查自纠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电话、邮箱等形式征求社会意见建议,确保问题大起底。目前,收集的执法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坚持常态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全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接受不少于40学时、工作人员不少于5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分类分级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岗位练兵活动,每年组织1次全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26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司法部举行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210名执法人员参加2024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业务集中培训,培训领域包括林业、消防救援、生态环保和自然资源等。同时督促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重点聚焦涉企执法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聚焦群众经常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加强跟踪督办。推进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落实“一处罚一告知”,必要时现场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流程操作。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继续推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制度,推进说理式执法,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坚持严格监督,巩固整治成果深化非现场执法,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压实执法人员岗位职责,持续进行廉政风险排查,筑牢廉政“防火墙”。县司法局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各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执法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管理等制度建设,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县司法局将实地抽查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督导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有关工作纳入本年度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和督查督办重点事项,将法治建设督察与综合大督查、巡察工作以及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整改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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