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四步走”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16:12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明确范围,统筹推进。此次清理是对2024年前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制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及清理时限,确保清理工作全面、严格、准确推进。

科学分工,精准发力。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并要求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由起草部门提出拟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的清理意见及相关依据。

逐件审核,精准把关。法规科对各部门报送的清理结果进行逐一审查,重点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有无减损或增加市场主体权益和义务等情况,确保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公开发布,强化监督。在清理工作初步完成后第一时间上报局长办公会议,经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主动接受监督,保障政令畅通。此次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废止2件,宣布失效5件,现行有效13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护航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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