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法治网 发布时间:2024-12-11 14:33 |
“以前各单位分头来检查,企业应接不暇,现在各单位一起来检查,检查次数少了一半。”在安徽宣城宁国市的司尔特化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胡程华看着一片繁忙的生产景象感慨地说,随着检查方式的改变,企业不再疲于应对,能够更好地专注于经营。
2023年10月起,宣城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为企业减负,让执法增效,梳理发布“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对联合检查、查后处理、结果运用等执法过程进行规范,做到“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实现执法效率和服务效果双提升。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累计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405次,减少入企检查972次,市场主体受检频次同比下降七成。
变“多头查”为“综合查”
自今年1月起,宣城市先后发布两批“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纳入关系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食品、餐饮、燃气等22个重点执法领域,涉及22个部门69个事项,让检查事项落在纸上、一目了然。
“我们针对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多个执法主体的行政检查事项进行‘合并同类项’,明确综合执法检查牵头部门、联合检查部门、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频次和比例等,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宣城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周颖说。
依据“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由各事项牵头部门和联合检查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
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执法队伍”进企业。行政执法机关从日常监管对象数量及往年检查频次、行政处罚情况、行政处罚与刑事衔接情况等方面,分析形成“综合查一次”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市司法局、市营商办备案。
“原则上每年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不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经对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的,下级机关不再检查,有效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营业活动的干扰。”宣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主任王会杰说,在此基础上,宣城市还建立“企业宁静日”制度,明确每月1日至20日,除涉及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等特殊原因外,各部门不得开展一般性检查、调研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此举受到宣城利源气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欢迎。“针对供气企业的检查涉及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等多个部门,现在大家一起在月底联合检查,保障20天的宁静不打扰,大大减少了企业接待时间,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该公司负责人王小钧说。
变“随意查”为“规范查”
11月22日,宣城市公安局济川派出所会同街道办事处、消防、市场监管、社区等部门对辖区足浴店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足浴店工商登记、消防隐患、从业人员登记等情况。联合检查历时一天,共检查足浴店19家,发现安全隐患6处,均要求现场整改到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过去行政执法检查去查谁、谁去查比较随意,检查内容不透明,过程不规范,容易产生执法不公问题。现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让企业和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宣城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宣城市建立“综合查一次”执法规范流程,印发部门联合检查通知书、部门联合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执法文书。通过公布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清理涉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多种举措,监督整治违规执法、过度执法、选择执法等执法不规范行为。
在拧紧执法“发条”的同时,该市还注重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免罚、轻微不罚,公布《宣城市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涉及民政、城管、交通等11个部门274个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做到规范执法有尺度、柔性执法有温度、监督执法有力度。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台“免罚、轻罚、减罚”三张清单共3622项,免罚、减轻(从轻)处罚金额1531.42万元。
变“重监管”为“优服务”
“部分警示指示牌损坏须更换,压力容器安全阀未校验……”8月15日,泾县应急、公安、市场、消防部门组成的检查组,深入某化工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现场召开反馈会,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化工公司立即对照整改,在后续复查中,企业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强化执法监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每次执法检查结束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对症开方,尽量给经营主体容错纠错空间,指引其自我纠错。”宣城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康峰说。
宣城市还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送”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意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探索运用“信用+监管”模式,将“综合查一次”信用信息纳入抽查对象社会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类企业,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和频次;对轻微失信、一般失信类企业,根据情形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对信用等级评价高的企业,在后续抽查中,除安全环保等重点领域,诚信守法类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抽查范围,激励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同时积极探索说理式执法,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调查、责改、听证等环节进行普法宣传,以面对面的形式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让当事人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主动整改,从源头避免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
去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送法进园区(企业)、“企业家学法”大讲堂、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案释(普)法等活动300余场次,上门普法惠及企业200余家,累计发布28期以案释法,受众8000余人,有效推动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