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2-09 14:22

各县区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法律援助资金的有效投入运行,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司法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市司法局8-11月组织开展了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专项检查,并结合芜湖市来宣交叉检查反馈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中,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开展座谈交流、查阅案件补贴发放台账、查看财务账本及原始凭证等材料和检查法援系统经费使用录入情况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

本次督查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

1.2024年度法律援助民生实事任务落实情况,重点督查案件审批和结案率情况;2.2024年度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是否合规使用,补贴发放审批流程是否规范,补贴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执行;3.2024年度上级拨付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到位情况;4.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情况;5.法律援助案件归档及档案室建设情况。

121日全市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428.87万元,完成率为112.45%,超过1100元/件其中中央、省级财政已投入218万元,市县级财政投入210.87万元经费支出总额为382.71万元,使用率为89.24%在经费支出中,案件补贴355.36万元,宣传培训等经费为27.35万元。总体上,各级法援机构经费管理严格,都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实行科目单列、单独核算,收支明晰清楚经费支出规范程度高,范围比例符合要求其中案补直接费用占比达92.85%

问题与不足

经过全面检查,督查组对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给予了肯定,认为整体管理规范、使用合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如下:

(一)经费到位率有待提高郎溪、泾县、宁国等部分县市区的县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没有实际下拨,导致案件补贴等没法按照上级要求每两个发放一次,实际上也未满足省及以上实际投入资金与市县区法律援助资金按1:1投入的要求。

(二)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部分县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率偏低,年底是否能按要求全部使用支出完毕,也还存在不确定性。

(三)未在归定期限内结案发放补贴。各地普遍存在案件结案时间期限过长的情况,有的甚至超过半年或者更长时间才结案;有的承办律师习惯于集中报结案件,既违反了卷宗质量管理要求,也影响了结案率和补贴发放时效。

、整改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督查组提出了以下整改建议:

(一)提高经费到位率各县区应积极争取级财政支持,确保法律援助经费按时足额到位,满足法律援助工作需要。

(二)提高经费使用率各县区应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经费支出结构,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资金精准高效使用,避免资金沉淀和浪费。

(三)提高案件结案率各县区应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管理,督促承办人员及时办结案件,提高案件结案率,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各县区应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宣城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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