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四举措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10 08:59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三八”妇女节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妇女群众集中的场所,广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援助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和法律援助的认知度。

二是优化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对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容缺受理”“诚信承诺制”、特殊人群“绿色通道”“上门援”等便民服务制度,对外省市群众提供网络、微信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最大程度为妇女群众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加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耐心倾听妇女群众诉求,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标准,综合运用旁听庭审、卷宗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强化对妇女权益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管理,督促办案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切实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受援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加强与妇联、民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在处理涉及妇女权益的纠纷和案件时,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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