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3-20 08:24 |
“我是一名年过古稀的农村特困人员,我因自身人权受到了侵害......我曾几次去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申请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我每次都受到了该窗口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律师热情友好接待和细致周到的服务......”近日,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王某某的一封手写感谢信,字里行间表达了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高度认可和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
王某某系农村散居五保户,孤寡老人,2016年5月因车祸受伤被送到A医院诊治,住院34天后出院,后又因身体不适再次入B医院治疗,王某某认为A医院和B医院医生都没能正确诊断其受伤部位,导致其丧失最佳手术治疗良机,造成王某某左手臂不能负重等终身功能障碍,应给予其一定补偿。王某某家庭困难,因左手臂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其正常劳作,经济收入减少。其多次来到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值班律师进行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后申请了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了一名免费律师,援助律师在接到中心指派后,第一时间向王某某了解案情,给予法律帮助,后经过法院对双方调解,王某某获得一定经济补偿,案结事了。
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以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与服务,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改善民生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