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08 08:27 |
近年来,宣城市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四个转变”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推动人民调解组织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全市已建成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005个,其中经济开发区调委会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5个,乡镇(街道)调委会98个,村(居)调委会840个,还设有“百姓评理说事点”570个,形成调解组织的金字塔构造。同时,聚焦社会矛盾新类型,将调解组织向被监管人员、汽车消费、知识产权、金融保险、物业等领域拓展,切实发挥“调解为民”“调解护航”作用。
二是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大力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标配工程,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3名、乡镇(街道)调委会不少于2名、50%的村(居)调委会不少于1名。目前,全市已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1058名,等级人民调解员326名,确定市级“握手言和”调解专家库成员84名。
三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从“部门单打”向“多元解纷”转变。自2023年起,全面推进“一站式”解纷体系建设,通过中心阵地“一站集成”、各类资源“一库共享”、制度机制“一体贯通”、信息平台“一网融合”,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同时围绕“两上升、三下降、四提高”目标任务,积极探索“调解优先、公证补充、仲裁保障、诉讼断后”多元解纷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