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8-14 15:24 |
为扎实做好宛陵湖法治文化馆讲解工作,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城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宛陵湖法治文化馆讲解服务。
一、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或相关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服务内容
1.负责宛陵湖法治文化馆日常参观接待的讲解工作,向参观群众宣传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
2.负责宛陵湖法治文化馆内设备及展品的介绍与维护;
3.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与现场服务;
4.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
三、项目要求
中标单位需派驻1名法治讲解员提供服务,每周工作五天,具体工作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时派驻的法治讲解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
2.38周岁以下,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讲解、主持、导游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需提供所在劳务公司在职证明及劳动合同;
6.如派驻的法治讲解员无法满足履职需求,招标双方可按流程协商更换人选。
四、服务期限及预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评估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不超过3年。项目总价不超过80000元/年。
五、有关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4:50时,逾期不予接受。
2.投标时需将材料提交至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宣城市司法局1505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材料中需含单位及拟推荐人员相关材料。开标时由宣城市司法局统一对投标单位进行综评确定。
3.开标评审时各投标单位拟推荐人员本人到场参加面试。
六、开标工作
1.宣城市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届时由市司法局成立评标小组,局机关纪委监督,并对各投标单位推荐人员进行面试,采取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单位。
2.2026年8月31日15:00在宣城市司法局开标,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6楼1612室。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563-3023802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505室。
宣城市司法局
2026年8月14日
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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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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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质与项目经验 |
20分 |
1.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齐全有效,得5分;缺漏或过期不得分。 2.近2年承担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个合同案例得1分,最多5分。 3.近2年承担过讲解服务的,每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多5分。 4.有工作经历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的材料。 本小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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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方案 |
40分 |
1.讲解服务方案(含接待流程、法治宣传内容策划等):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15分,较为完善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2.人员培训与管理措施(含法治知识、讲解技巧、礼仪等):机制健全的得15分,较为完善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3.日常管理及应急保障(含考勤管理、人员缺位应急预案、服务反馈机制等):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较为完善的得7分,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本小项满分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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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报价合理性 |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以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对应价格得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得分计算公式: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后报价)×100×1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供应商报价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80000元的,直接作废标处理。 本小项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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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派驻人员面试 |
30分 |
由评审小组现场进行面试,内容为仪容仪表(5分)、普通话水平(10分)、现场提问2-3个履职相关问题(15分)。 本项满分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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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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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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