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雪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非常感谢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宣城市司法行政工作,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今天,我就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向记者朋友们做个简要介绍。
近年来,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上下立足实际,着力抓载体、建平台、补短板,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做了一些有益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格局,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性、普惠性和均等化法律服务需求不断得到提升,基本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有效化解信访积案,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逐步转变,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共有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具体如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0个,律师事务所49家、律师315名,公证机构6家、执业公证员16名,法律援助机构7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3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2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9名,人民调解员5141名,村居法律顾问律师293名,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聘请法律顾问384名,仲裁机构1家、仲裁人员171名,司法鉴定机构6家、鉴定人员53名,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6家。
从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来看,各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据统计,仅2019年上半年,全市提供法治文化产品数量75550件、律师年办理各类案件10860件、办理各类公证362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30件、基层法律服务提供民事案件(行政诉讼代理、非诉案件)887件、调解成功案件11367件、村居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传、代写法律文书)1169件、办理仲裁案件98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78件、实体平台受理咨询33733件、网络平台受理咨询1175件,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部建成。截至2019年6月底,全市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建成。各中心均依托原有的县级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全部设置在临街一层,交通较为便利,方便人员来往。各中心按照《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形象识别系统基本规范》,统一了场所标识标牌,合理设置了功能分区,对外提供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以及综合指引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
二是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快速推进。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或依托司法所现有阵地资源、或调剂解决建设场地、或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资金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筹集投入为主、乡镇财政适当补助为辅。工作站均设立开放式服务厅和接待窗口,统一标识标牌和服务制度,对外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司法鉴定以及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已全部建成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7个;其中,依托司法所独立设置62个,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或便民服务中心设置25个。
三是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积极探索。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方式,积极探索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目前,全市已全部建立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722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99.2%;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731个,实现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乡村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是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逐步增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模式,全市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99名、社区矫正协管员118名。基层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和公共法律服务力量进一步加强。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运行情况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市人民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坚持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规模企业基本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二是坚持律师值班制度。在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政法部门建立律师值班制度,为当事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坚持人民调解制度。全市建有1259个调解组织,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6个、乡镇街道调解组织97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95个、村居调解组织886个、“夕阳红”、“左哥”、“毛毛”、“家事调解室”等个性化品牌调解室135个,并规范建立了“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全市调解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不断夯实。四是坚持法治体检制度。组织律师团队定期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入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对企业提供“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认真分析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查找制度漏洞,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五是坚持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真正实现“应援尽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从源头抓起,实现“应援优援”,加大法律援助的保障,真正实现“应援能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六是坚持前端业务指引服务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增加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前端指引服务,综合能力更强,正在探索“一站式”服务,为农民工进城打工、道路交通事故等,提供综合性的一揽子服务。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尽管我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法律资源和人才队伍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共享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也请广大媒体朋友们密切关注,大力宣传。谢谢大家!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宣城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我是宣城新闻广播电视台记者,我听说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是“3+X”模式的法律服务,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3+X”模式吗,谢谢。
吕利武:
首先,非常感谢宣城新闻广播电视台记者对我们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高度关注。确实,目前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提供的服务可以归纳为“3+X”,其中“3”便是司法行政最核心的三大法律服务职能,包括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因此,全力保障好这三大职能的有效行使是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的关键所在。以前,这三大职能部门分而居之,不利于群众在几个职能部门间办理事项,对于不熟悉法律的群众,可能会存在想办事却不知怎么办,甚至跑错地方的无奈。便利性和高效性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时最核心的追求。所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些实体平台的建立彻底结束了办理法律服务事项“累”的历史,通过在地理位置上将它们集合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一整体之中,实现了“一站式”法律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路、少麻烦。同时,还实现了三大职能的衔接配合。“X”是建立于“3”的基础之上,内容各有侧重,是根据各地区工作发展的现实状况所作出的法律服务创新举措。有的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设立了法律阅览室,有的设置了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几大创新法律服务职能,目的只有一个,为群众提供最为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您好,我是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法治宣传教育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请问我市在落实全民普法、开展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中有哪些好的创新做法,谢谢。
吕利武:
我市为更好的落实全民普法工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探索了一些开展普法工作的办法。在结合了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我市特有的工作方法。一是组织机关学法月系列活动,这个活动我们已经坚持了六年,活动的核心是将每年1月确定为“机关集中学法月”,并围绕“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主题,组织领导和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学法,并在每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进行集中考法,同时开展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开展全民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全面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带动全民学法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二是百千万法治家庭培养工程。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宣城市2017-2019年法治家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分批次在三年内在全市范围内培养一万户法治家庭示范户、一千户法治家庭标兵户和一百户最赞心动法治家庭,是将法治宣传工作切实落实到每个家庭,通过对法治家庭的培养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为依法法治市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打牢基层法治基础。这项由市司法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妇联等单位协同开展的工作已进入尾声,年底我们将对工作落实进行总结。
安徽经济报记者:
您好,安徽经济报记者提问,能否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现在我市公证机制改革的情况?
吕利武:
好的。我市现有执业公证机构6家,其中市级公证机构1家(敬亭公证处)、县域公证机构5家,执业公证员16人,全市每个市、县均有一家公证机构。近年来,我们全市公证行业加大了公证体制改革的力度,现在,我们全市公证机构全部为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3家为自收自支的公证机构(敬亭公证处、绩溪县公证处、宁国市公证处)、3家为全额拨款的公证机构(郎溪县公证处、旌德县公证处、泾县公证处)。1家公证机构划分为公益二类,5家公证机构正在研究推进分类之中。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上级机关对公证机构的改革力度,了解探索合作制公证机构的相关试点工作,并积极为合作制公证机构做前期准备工作。
宣城日报记者:
我是宣城日报记者,现在每个县都有法律援助中心,那么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应当到哪个法律援助中心去申请呢?
吕利武:
目前,我国实际共有四级法律援助中心,分别是: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省一级法律援助中心、设区的市一级法律援助中心、县一级法律援助中心。到哪申请法律援助,涉及“法律援助管辖”。它分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简单讲就是归哪个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管。依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124号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公民因经济困难就规定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通俗地讲,该赔你钱的人在哪,你就到哪里去申请法律援助。
举例讲,一个广东某县人在宣城市宣州区务工,因为工伤赔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到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就可以了,不必到广东某县或者其他地方申请。
级别管辖,就是归哪个级别的法律援助中心管。中国四级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情况下,到当地县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就可以了。比如讲,在我市水东镇的一个人想申请法律援助,是到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到宣城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到宣州区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一般到宣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就可以了。因为省级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受理在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或相对应司法机关通知的案件;市级法律援助中心一般受理在全市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件或相对应司法机关通知的案件。
宣城新闻网记者:
您好,宣城新闻网记者提问。请问仲裁员的聘任有哪些专业性要求。
吕雪峰:
仲裁委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委对仲裁员的聘任有着严格的要求,可以简单的归纳为:“三八”(仲裁工作、律师、审判员)“二高”(法律、经济贸易)。
仲裁员应当符《仲裁法》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法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新安晚报记者:
您好,吕局长,我是新安晚报记者,还想就您说到的仲裁工作提一个问题,能否请您告知一下仲裁裁决与法院判决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区别吗?
吕雪峰:
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由法院内设执行庭来执行,而仲裁裁决如果有义务人不执行的,则由权利人持仲裁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