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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通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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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发布实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通稿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宣城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通稿
发布时间:2021-07-09 10:27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实施《社区矫正法》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我谨代表宣城市司法局大家长期以来对宣城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由我向各位介绍我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工作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国全面试行。200512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20067月,宣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宣州、旌德试点实施社区矫正。20077月全市全面实施社区矫正2012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基本指引。201912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071日起施行。

一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政治矫正导向、统领作用,聚焦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主业主责,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监管相结合,全力维护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202071日至今,全市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59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61人,现在册人数为1167人。其中,管制9名,缓刑1116名,假释28名,暂予监外执行14名。一年来,全市共撤销缓刑、假释及对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共24人,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危害社会稳定、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重新犯罪案件,为平安宣城和法治宣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宣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宣法普法为“发力点”,确保《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到位。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印发宣城市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明确学习宣传、依法衔接、工作保障三大任务,细化学习宣传四个层面、过渡期内贯彻三项举措、统筹协调保障五个强化内容,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二是分层分类加强学习教育。全市征订870本《社区矫正法释义》,采取自主学、集中学、交流解惑等多样形式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学法活动。在宣城市学法考试中,首次将《社区矫正法》作为内容纳入考试题库。举办全市《社区矫正法》专题视频培训班,全市设8个培训会场共250余人参训,邀请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70余人参加,为《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工作合力打下了基础。三是整合资源抓好集中宣传。将《社区矫正法》列入全市今年重点普法宣传内容,形式多样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活动。走进宣城市广播电台参加“百姓热线”直播节目,向广大听众宣传《社区矫正法》,依托“宣城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法》有奖答题活动,印制360余张社区矫正法宣传漫画挂图,在全市7个社区矫正中心、97个基层司法所进行展示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此,也欢迎我们在座的新闻媒体朋友关注宣城司法行政在线公众号参与正在开展的庆祝《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学习答题活动,参与答题有机会获得惊喜。

    (二)以建章立制“切入点”,促进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一是健全领导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要求,推动市、县、乡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充分发挥委员会总揽全局、议事决策、协调各方的作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目前,市、县、乡已依法全部设立委员会。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市、县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依法推进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确保能够真正承担起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责。目前,市本级、宁国市、郎溪县、宣州区、绩溪县、旌德县均依法设置了独立直属性质的社区矫正管理局,其他县市正在全力推进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协管员等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机构工作力量。全市现有社区矫正专职人员40人(包括辅助人员)、专职社会工作者54人。三是健全制度体系。我市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形成一整套的社区矫正执法规程和制度体系,涉及社区矫正中心管理运行、社区矫正信息化运用、出入境报备、风险评估、奖励惩处、应急处置、档案管理和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实施有章法、指导管理有准绳。

(三)以强化监管为“着力点”,全力确保矫正对象在管、在控。加强监督管理,坚持科学矫正,确保无脱管、漏管、虚管。一是规范开展刑事执行工作。依据《社区矫正法》要求,严格规范入矫宣告、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完善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增强管控针对性。一年来,累计完成审前调查评估1083件。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全市目前在册1167人,其中实行手机定位1125人,智能APP管控133人,全市电子定位监管人数比例达到100%,有效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定期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通过对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档案检查和核查非规定区域活动轨迹等方式,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矫正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对矫正对象实施分级管理,对重点人员实行二级包案,专人包保。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刷身份证报到率达到  99.14% 以上。一年来,累计警告处分62人,累计提请治安处罚13 人,有力的严肃了监管纪律,维护了监管安全稳定。四是加强外出审批管控。严格按照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管理的事由、程序、监管举措强化管理,尤其在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从严审批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对请假外出人员进行日定位巡查,了解真实请假目的,及时对不假外出的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警告处理。

(四)以专项活动为“融合点”,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开展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共有排查出的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41人,已解矫7 人,现在册25人,其中涉黑0人,涉恶34人。共摸排出2条线索,均为社区矫正对象主动举报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已移交相关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适用社区矫正评估案件12件;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和再犯罪。二是联合省南湖、宝丰强制隔离戒毒所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先后在南湖、宝丰强戒所建立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培训基地和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各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进监所接受警示教育,增强矫正对象服刑意识,珍惜自由,远离违法犯罪。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监所跟班学习,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监管能力,先后安排16名工作人员进监所跟班学习,102名矫正对象进监所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每年结合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的安保要求,开展针对性的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重点排查有婚姻家庭矛盾及情感纠纷、肇事肇祸、再犯罪苗头的社区矫正对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近年来,“两节”两会、十九大、G20峰会、金砖会议、进出口博览会70周年大庆等重要敏感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五)以回归社会为“落脚点”,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一是积极探索教育矫正和公益劳动的方式方法。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烈士陵园等公共场所参加卫生保洁、植树绿化、服务孤寡老人、文明创建等各类公益劳动,培养其社会公德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展个案矫正,聘请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增强教育改造效果。一年来,社区矫正对象每月的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均能保质保量完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1563人次。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补偿意识通过自身劳动得以体现,实现了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接纳度、社区矫正对象对社会责任感的双提高。二是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确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着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活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矫正对象落实承包田,为有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一年来,共开展免费技能培训78人次,为社区矫正对象推荐就业26人次,对25名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进行经济救助。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托烈士陵园、监所、司法机关、职业院校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设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15个,社区服务基地85个,就业基地7个,为教育帮扶工作开展提供了保障。

发问提纲:

     一、目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还存在的哪些难题?

虽然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人员构成日益复杂,涉黄赌毒、涉暴等暴力型犯罪不断增多,监狱罪犯假释比例提高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会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数量持续增长,给监管安全带来较大压力。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市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人员执法管理能力、县级社区矫正场所建设以及工作机制、财政保障力度等方面虽然有了改观,但与目前担负的任务和《社区矫正法》要求相比,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社区矫正帮扶基地作用发挥也不够,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低,志愿者队伍只有数量,没有质量。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社区矫正数据进入政府大数据系统后,公检法司还没有实现数据共享。收监执行中存在的因病拒收、未成年子女扶养协调收监不执行等问题,需要多方协调、反复沟通才能解决。

二、下一步将如何继续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一)聚焦防范风险,实现“高标准”抓紧抓实。一是抓矛盾、管重点。坚持以稳控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情感等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就地跟进化解,抓早、抓小、抓苗头。落实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落实“二级包案”制度,切实将重点人员管控落到实处。二是强技防、补人防。加快智慧矫正建设,通过大数据技术平台和设备的应用,补充社区矫正管控缺角。三是抓落实、强组织。落实《社区矫正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营造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氛围,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委托)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矫正工作的体制机制,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切实做好适应性帮扶、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培养和充分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加快队伍建设,实现“高水平”业务能力。一是严格公正执法。从严落实“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队伍建设要求,加强职业操守和道德品德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二是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分层、分级培训责任,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坚持“阳光执法”。积极适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常态化新形势,明晰工作权力职责,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群众、罪犯及其亲属等社会力量监督,确保执法活动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注重部门协调,实现“高效率”无缝对接。公、检、法、司及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进行信息共享,确保执法活动无障碍、无阻力、无过失、无事故。强化206系统的整合运用,坚持问题导向,破解应用难题,打通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实现社区矫正工作“高效率”无缝对接。积极争取民政、教体、人社、财政政策支持,合力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充分借助工会、团妇组织作用,为未成年、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更利于回归的社会环境。

三、我市社区矫正领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案件评查工作情况如何?

    在组织各县市区司法局自查评查的基础上,市公检法司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市社区矫正重点案件开展了全面核查。核查案件总数370件,发现档案文书瑕疵,已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整改。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排查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办理的社区矫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79件,发现社区矫正执行环节问题数量1件、发现存疑线索2,均按照教育整顿要求移交线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