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司法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行政确认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9-00030 组配分类: 行政确认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同意龚婷婷、李海燕等3人申报公职律师等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8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209-00030
组配分类: 行政确认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同意龚婷婷、李海燕等3人申报公职律师等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28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同意龚婷婷、李海燕等3人申报公职律师等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28 17:16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司法厅:

    根据律师管理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现将宣城市司法局2022年度第十八批次符合条件的材料上报省厅,请予以审核批准。

现有宣城市公安局龚婷婷、宁国市胡乐镇人民政府李海燕、旌德县司法局江健3人申请公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宣州区税务局李茂注销公职律师并申请至安徽南宣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董炜申请注销公职律师,我局对以上同志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均符合登记条件。以上事项特报请省厅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