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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302-00044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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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28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6:33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有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示范带动。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示范创建。高规格启动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建立市长季调度、分管副市长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共召开9次调度会,实行双周督查及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标对表任务分解表中100项指标,分领域、分条块、分环节,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需要加强和完善的工作任务对照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压实工作责任。紧盯“关键少数”,推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8名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上台述法接受评议。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情况实地督察,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坚持改革创新,政府履职更加优质高效。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全年即办件占比95.48%,网办率93.6%,均超国家、省定达标值。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共办件15.7万件。优化网上办事服务,“最先一公里”获得版权认证,共上线企业开办、企业招录员工等83个应用场景,为4500余市民提供服务7.2万次。积极打造“宣好办品牌”,新上线24个服务事项。建立健全电话回访评价、现场问卷评价、皖事通APP评价、政务服务网评价、现场测评表评价、现场评价器或扫码评价、意见箱评价、委托第三方评价等评价渠道,建立“好差评”评价数据收集、处理、反馈、整改、回访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责任清单、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项具体行动。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活动930余次。对356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协助解决法律难题434个,对245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不断深化权责清单调整。动态调整市、县、乡三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布实施《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宣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2022年,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619项,公共服务事项1751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02项。不断优化调整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建设,建立健全事项工作流程图和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县级部门与乡镇(街道)职责边界。

(三)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系统完备。聚焦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注重“小切口”立法,进一步规范立法流程,切实提升立法质效。全年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1件、制定市政府规章1件,完成2部政府规章后评估。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实地督察、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项决策程序落实落地,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公布2022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2个重大决策实施后评估。全年开展市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155件。

(四)坚持统一规范,行政执法更加公正文明。完成应急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制定《宣城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宣城市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全面规范保障执法行为。及时调整公布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开展行政执法强基提质“六个一”活动,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组织2次执法案件评查,组织1200余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出台《宣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五)坚持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发挥人大、政协监督作用,市政府系统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等情况纳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26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18件,已审结282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数同比下降30.8%。强化审计监督,持续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推进“互联网+监管”应用,推进各地各部门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常态化开展监管事项清单梳理、监管行为数据汇聚、风险预警信息处置等工作。

(六)坚持多元化解,基层治理更加有力有效。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行动,打造“和为贵”调解特色品牌,调解纠纷17378件,成功率98.9%。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攻坚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和专项整治。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69件,依法受理347件,受理后审结304件,综合纠错化解率48.7%。     

(七)坚持依法依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更加健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有效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持续旱情等自然灾害,最大程度降低损失。启动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三年攻坚行动,搬迁76户215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开展城镇燃气、自建房、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八)坚持寓教于乐,法治宣传教育更加入心入行。以“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为抓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优化“阳历年开年学法 阴历年开年考法”的学习工作模式。建立普法任务“一月一清单”,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开展“开学第一课”“成人礼”“放假前最后一节法治课”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300余场次。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振兴法治实践活动1.3万余场次。开设5个普法专栏,举办法治剪纸作品和普法工作展,创作法治戏曲、歌曲、评书等48部,举办法治文化展播230余场次。新增34处主题法治公园(广场),72处微景观,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1个、法治文化创作基地8个,构筑点线面立体式法治文化“空间站”。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还不够到位,干部违规违纪、贪腐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原因主要是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还不够强,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大、标准不高;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不够完善,措施不够有力;基层法律专业人才较少,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三、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一以贯之五做到,踔厉奋发五提升”总体要求,瞄准“追赶江浙、争先江淮”目标,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助力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集中述法评议活动。推动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市县法治建设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查指导力度,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增强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深化“一改两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任务落实,在提升办税服务效率、规范整合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常态化做好法治体检工作。

三是持续推动政府履职尽责。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持续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基层乡镇(街道)扩权赋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开展年度法治政府督察工作。

四是不断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长三角法治一体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落实,持续深化矛盾纠纷“七大调解法”“百姓评理说事点”有效运用,丰富人民调解“和为贵”内涵。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深入推进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推深做实信访工作四项机制,常态化开展信访帮扶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员制度,加强我市行政复议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