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基数
比例
时间段
是否跨部门实施
联合检查部门
1
2023年粮食行业第一批定向抽查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粮食库存检查。
市发改委(粮储局)统一抽查(粮食管理科牵头)
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发改委(粮储局)实施检查
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
38
重点检查事项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本级监管对象库的30%,(信用分类:正常20%,警示40%,失信60%,严重失信100%
6.10-6.30
否
2
2023年粮食行业第二批定向抽查
粮食收购活动监督检查;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跨省移库等任务监督检查。
政策性粮储承储企业
11.10-11.30
是
县市区发改委(粮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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