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泾县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2022年6月,吴女士通过网上平台向某公司借款,并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1300元,借款年利率为10.06%,借款期限为12期。合同签订后,贷款公司向吴女士发放了全部贷款。吴女士收到借款后未按约定偿还全部借款,该公司遂将吴女士诉至泾县人民法院。泾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委派泾县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此案。泾县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委派后,调解员先后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借款相关事实情况及被告的还款意愿。经了解,吴女士愿意偿还全部借款,但由于现阶段没有工作,暂无收入来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偿还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偿还。根据了解到的情况,调解员第一时间拟定相关调解方案,并与双方反复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双方意思拟定调解协议。
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无法到现场签订相关文件。为了尽快化解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调解成本,调解员积极与法院沟通,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决定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签字。调解员将拟定的调解协议上传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给当事人预览,并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签字,成功促成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线上平台为本次纠纷化解提供了最佳解决途径,未来该处将继续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智慧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优势,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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