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司法局> 特色栏目> 依法治市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406-00013 组配分类: 依法治市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四措联动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1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406-00013
组配分类: 依法治市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宣城市四措联动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1
宣城市四措联动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4-06-11 09:29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宣城市四措联动统筹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明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谋划和调度指导全市“综合查一次”工作实施,定期组织司法行政、市场监管、数据资源等牵头部门召开工作调度会,会商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与对策。强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等重点执法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合力,全市各县市区同步将“综合查一次”工作纳入本地区重点工作主动作为,积极推进。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检查流程。印发《宣城市“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包括餐饮领域、噪声、宠物(犬类)管理、道路停车、批零烟花爆竹安全、农民工工资支付、货车超限超载7个领域,涉及17个部门共28个事项。明确对清单中已列明的事项,除接到投诉举报、上级交办、专项检查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印发《联合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部门联合检查记录表》等格式文书,供联合检查部门参考适用,并对检查前中后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积极探索创新,推动试点先行。结合宣城市“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工作要求,首批选取制造业企业,在宁国市经开区汪溪园区、中溪镇试点开展浙江模式的“综合查一次”试点工作,创新推出“两统筹、一次查”,统筹涉企检查事项和统筹检查次数,每月20日后协调各单位统一开展涉企“综合查一次”。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观察员”制度,入企检查时,市营商办安排专员随机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回访。试点以来,对经开区汪溪园区和中溪镇的25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统筹检查事项26个,减少入企检查45次。

加强教育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将“综合查一次”工作纳入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推行倡导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调解等柔性亲民的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理念和方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宣城日报、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综合查一次”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提升“综合查一次”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了解“综合查一次”、支持“综合查一次”、扎实开展“综合查一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