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11:14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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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宣办,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宣城市司法局
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经研究,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时间安排
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时间为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四、重点工作
(一)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合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
(二)举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班,发布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系列普法短视频等。
(三)持续提升“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工作质效,将民法典知识纳入乡村“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培训重点内容,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
(四)组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实际开展一次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
(五)各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宣州区开展“典”亮宣州全域行动;郎溪县开展公益普法直通车载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广德市开展“法润乡村社区”民法典主题普法活动;宁国市开展“1+N”“典”亮和美乡村行活动;泾县开展法治研学“典”亮“泾”喜活动;绩溪县开展“青春向上·法伴远航”系列活动;旌德县开展法治文艺展演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等。
(六)各相关部门和行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广泛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动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组织今年的“民法典宣传月”,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普法办和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推动各类媒体在重要版面时段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
(三)推动常态长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深入持久的法治宣传,真正把普法融入人们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制作公益普法广告、普法动漫、短视频等,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和供给,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地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总体开展情况请于5月24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书面报送市法宣办(电子档发送至市法宣办邮箱即可)。
联系人: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束龙霞 方志成
联系电话:0563-3023802
电子邮箱:xcpf12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