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报送单位 |
暂定名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宣州区 |
宣城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
未采纳 |
国家已有相关行政法规,省级有地方性法规,且市里已出台《宣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无立法必要性 |
2 |
郎溪县 |
宣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 |
未采纳 |
市里已有相关管理办法文件,且已出台实施方案,能够满足工作需要,无立法必要性 |
3 |
广德市 |
宣城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未采纳 |
教育部《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待上级法规出台后,再制定。 |
4 |
宁国市 |
宣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
未采纳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将要出台,待省里出台或部署再制定。 |
5 |
泾县 |
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筑处置实施办法 |
未采纳 |
国家、省已有相关工作体系,涉及城管、自然资源规划等多部门,机构改革在即,暂无立法必要性。 |
6 |
绩溪县 |
宣城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未采纳 |
目前省政府相关规章拟修改,待正式修改出台后,视情考虑是否有立法必要性 |
7 |
绩溪县 |
宣城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 |
未采纳 |
目前我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职责权限不够清晰,且硬件设施建设未达到相关要求,不具有立法的可操作性 |
8 |
绩溪县 |
宣城市民宿管理办法 |
未采纳 |
地方性法规《宣城市民宿业促进条例》正在制定中,无制定规章的必要性。 |
9 |
旌德县 |
宣城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
未采纳 |
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国家已有相关部门规章,省里已有《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无制定规章的必要性 |
10 |
市生态环境局 |
宣城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暂行办法 |
未采纳 |
国务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今年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逐步健全,我市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大 |
11 |
市公安局 |
宣城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 |
已采纳,作为实施类项目 |
当前我市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以政府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 |
12 |
市司法局 |
宣城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修改) |
已采纳,作为实施类项目 |
《立法法》已经修改,我市相关规定需做相应修改完善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