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地方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增强地方立法的前瞻性、指导性和计划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宣城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的立法权限和范围内,突出“小切口”和“小快灵”。
三、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类别(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措施,有条件的可附文本草稿或立法依据等相关资料。
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17日。
五、立法建议项目可以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宣城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编:242000,联系人:张娟,电话:2716196,传真:3013435,邮箱:fzbgw@163.com。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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