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宣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将《2024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全部立卷归档。
附件:2024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4年8月6日
附件
2024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决策程序
承办单位
1
宣城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6年)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
查、集体决策
宣城市生态环境局
2
宣城市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实施方案
公众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
宣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3
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智能绿色制造强市的工作方案
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4
宣城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宣城市水利局
5
宣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6
关于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的实施方案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7
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
宣城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
8
关于促进宣城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9
宣城市区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规制暂行办法
宣城市交通运输局
10
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
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11
宣城市城市防洪规划(202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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