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司法局> 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其他权利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502-00016 组配分类: 其他权利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曾烦志申请公司律师等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9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110/202502-00016
组配分类: 其他权利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曾烦志申请公司律师等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9
宣城市司法局关于同意曾烦志申请公司律师等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5-02-19 11:48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司法厅:

    根据律师管理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现将宣城市司法局2025年度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材料上报省厅,请予以审核批准。

现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行曾烦志申请公司律师;旌德县司法局潘志鸿、绩溪县司法局郭梦飞2人申请公职律师;宣城市司法局余孟婕、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汪鹏辉、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志亮3人申请注销公职律师;安徽律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许启斌申请转所至安徽格才律师事务所执业;安徽秉度律师事务所尤良军、曹运杰、汪有财3人申请退伙、律所住所变更、律所协议及律所章程变更,我局对以上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均符合登记条件。以上事项特报请省厅审核批准。   

  

                                   宣城市司法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