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市发改委> 回应关切> 主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504-0002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主动回应】《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索引号: 11341700003244975E/202504-00023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宣城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主动回应】《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主动回应】《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0 16:00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坚持全市一盘棋总体原则,促进全市规划一张图、项目一个库、管理一张网、审批一流程、监管一平台总体充(换)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由宣城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宣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宣城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规划范围

宣城市下辖宣州区、郎溪县、广德市、宁国市、泾县、绩溪县、旌德县7个县市区,国土总面积12312.58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分两个层级,一是各县市区中心城区;二是各县市区乡镇地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至2035年,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一致;近期至2027年,衔接《大黄山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4—2027年)》。第6条规划对象根据《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为新能源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相关设施总称。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自用充电设施:指在居住区专为私人用户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

公共充电设施:指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加油(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规划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基础设施。

专用充电设施:指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建设为特定群体提供充电服务,或为公交、出租、租赁、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

专用换电设施:指在城市交通节点、物流园区等区域,专为特定型号或特定领域的车辆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日(2025410-510日)。

 联系电话:0563-3022371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