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司法局2013年度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2013年度,宣城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的决策部署,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主线,以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综合平台为目标,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政务公开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成立由局党组成员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从在局机关各科室指定8名工作人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促抓。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根据省市文件的目标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主动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经费问题,经费主要用于配备办公设施、培训学习、建设网站等开支。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工具,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部署省市会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机关各科室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促进我局其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科室、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积极组织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同志参加市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提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2013年在宣城广播电台、电视台、《宣城日报》、《皖南晨刊》等媒体上宣传报道司法行政相关工作100余次,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健全制度
以全市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实施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进一步落实。对照《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在梳理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去年以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网站管理办法》、《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信息公开评议及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商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市司法局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市司法局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宣城市司法局机关考勤制度实施办法》等。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督察,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四、明确职能,规范流程
根据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我局有关制度等涉及司法局职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审核职权。编制了我局相关职权目录,并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绘制了职权运行流程图。我局把职权目录及流程图报送市政务公开办、市法制办的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五、创新载体,拓展途径
政务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为此,我局始终致力于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
一是完善门户网站及政务公开网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今年以来,对原有的多个栏目进行了完善,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对于市局领导和科室人员的工作变动等信息,第一时间在网站上予以更新。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体系建设。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机关各处室明确一名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人或信息员,明确分工;落实分管领导审批制,并要求及时提供和更新政府信息。
三是优化规范政务公开栏。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立公示栏,公开领导分工及分管工作和当天去向,在办公楼前设立政务公开栏,定期维护更新公开内容,这些举措在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受到了群众好评。
四是力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登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及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6个初审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签署服务承诺,刊印服务告知单。
六、强化监督,落实任务
(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继续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上肩。本着促进工作、务实有效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充分调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对工作开展出色的,在年度考核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信息公开的审查反馈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和新闻报道审查承办科室与承办人员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认真把关,有些科室负责人亲自编制,重要信息局领导审定后发布,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分明。高度重视各方意见,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下一步努力方向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局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上都有了长足进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有待改善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以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系统地做好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信息,及时提供,增加人员,定期维护,保证经费,形成机关全员参与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认真梳理,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逐步实现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网上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宣城市司法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