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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15 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6楼,电话:0563-3023804,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积极规范栏目设置,推动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2023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90条。

1.做好规划主动公开。主动公开《宣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2.做好财务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本机关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公开了2023年度宣城市司法局预算,2022年度宣城市司法局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规范招标采购信息的发布,对全年本单位的采购按照规定及时做好网上公开公示工作。全年公开招标采购信息8条。

3.做好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做好司法行政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2023年共发布本级政策解读6条,上级政策解读22条。

4.增强回应关切效果。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回应回复工作。2023年网上收到并办理群众来信17件,主动回应社会热点信息发布25条,涉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咨询、实习律师证件办理、人民调解、律所考核、司法鉴定等多个方面,有效的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根据宣城市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条件、范围、方式及流程说明,提供办理流程图和申请表下载。2023共受理4件依申请公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实政府信息“谁管理、谁负责”和“谁报送、谁负责”要求,依据《宣城市司法局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进行政务信息审核、发布、管理,确保责任到人,保证信息公开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加强对现行有效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重大决策形成过程中广泛吸收公众意见,开放多种意见征集方式、提升政务开放参与,在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累计公开征求或反馈意见4条,进一步实现了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反馈社会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设官网和“两微”信息公开平台矩阵,多平台多渠道多接口进行信息公开,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增设重点领域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14个栏目,快捷、高效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充分发挥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强化工作指导,明确责任分工,压实科室责任,定期进行工作提醒、讲评推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宣城市司法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稳中有进,信息公开标准、质量有一定提高,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和亟待改进提升方面: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仍需继续加强,解读不规范,质量不高的现象仍有出现;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继续加强,各业务科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意识和主动性仍有差距,工作的完成和公开上有思考不够充分有脱节现象;

三是信息公开全流程规范性和质量仍需继续加强,政府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升,信息编辑的水平亟需提高,在流转、审批、公开、存档等方面的时效和规范上存在瑕疵和不足。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信息公开工作成果,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持续加强对政策解读发布的质量把关,在多使用通俗易懂的字句对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上下功夫,争取在解读的方式方法方面有创新,增加图文、视频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政策解读,力争让解读更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政策解读发布的实效

二是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做好发文和工作信息的每日巡检,督促公开工作落实,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应公开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全流程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学习,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结合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信息编辑写作报道的能力培训,提升业务科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宣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要求,及时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相关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具体业务科室承担工作落实的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做好公开,2023年度公开发布重点工作分解及序时推进落实情况17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