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宣城市人民政府和省卫计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做到“三规范”
一是组织规范。成立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委办公室牵头,委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实行分工负责制,重点开展居民健康、医改工作、创建卫生城市、无偿献血等特色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制定完善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指导各直属单位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市卫计委和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民互动答复等相关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规定工作程序,规范市卫计委新闻信息发布制度,明确新闻信息发言人,以确保信息公开和发布渠道的统一。
三是管理规范。制定并更新《宣城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宣城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公开的形式、范围、内容、步骤等。进一步对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进行梳理。
(二)明确内容,做到“三公开”
对于公开内容,市卫计委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要求委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对凡是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都要公开。
一是公开行政职能、工作程序等事项。公开的信息包括:上级和本级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各类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重点工作有关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公务员录用和任免情况;行政机关基本情况等;人事任免;履行行政职能情况;办事制度及程序等。
二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内容。结合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绘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在市卫计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进一步清查,确定保留、下放、取消等行政审批项目,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调整情况,下一步也将把调整后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归纳和发布。
三是丰富公开方式。各单位从发展大局出发,推行民主管理,增加工作透明度,以社会、职工、患者满意为标准,制定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办事公开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市人民医院建立医患关系调解办公室,接受患者来信来访,积极解决医患矛盾。市卫生监督局设置了政务信息公开栏,将各种工作职责、领导分工、服务承诺等进行公开,每月编办一期卫生监督简讯,全面展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工作动态和风貌。市疾控中心在门户网站上除设立组织机构、政策标准等栏目外,开辟了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病媒生物防治等专题,及时发布疾病预防控制最新消息,进行健康教育。
二、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共1件。通过网上申请1件,通过我委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信函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 。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2016年主要成效:
丰富了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市卫计委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有:利用纸质媒介,包括各类文件、纸质通报、宣传册页等公开信息;利用宣传栏、宣传条幅、电子显示屏公开、宣传阶段性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利用网络平台公开信息;召开会议、举办各类培训班布置、公开相关信息等。
信息公开工作在质和量的方面均有较大提升。2016年,市卫计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900条,在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500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数十次。通过短信平台发布工作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数万条。通过健康宣城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0条.突出重点,加强了对医改、创建卫生城市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信息发布力度。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
1、卫计工作点多面广,日常工作十分繁重。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总体尚可,发布也较及时,但发布工作以一般工作动态居多,栏目的均衡性还不够好,总体质量尚需提高。
2、对信息公开的技术和内涵的学习不够。2015年我委虽然在此项工作上做了一些努力,但仍存在不足,比如如何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如何加强栏目的均衡性,如何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方面还有不少差距。
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评,进一步提高卫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卫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加强对信息公开技术和技巧的学习,保证及时公开、规范公开。同时要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优化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形式,全面应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卫生行政工作的要求。